第一部分: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1、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做好防范管理措施。
2、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积极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3、当伤害事故发生时,及时对受害学生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
第二部分:学生应当遵守的纪律
1、学生每天必须依时上学或离校,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准迟到、早退,未经班主任同意不得中途离开学校。
2、凡体育课、课外活动课、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校内外的大型集体活动时,必须按相关老师指定的活动地点和活动内容进行活动,遵守纪律。
3、不管是上学或回家的路上均应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骑自行车在街道上并排行走或双手离车把行走,横过公路时应前后左右看清楚,待没有机动车辆时才通过,不得闯红灯。严禁骑摩托车。
4、不得在校园内追逐打闹和骑自行车横冲直闯,不准攀爬学校的围墙、树木,上下楼梯应轻声漫步,不得在楼梯、走廊推拉及坐在阳台或栏杆上作滑梯活动,严禁在校内外滋事和打架。
5、不准在校内或宿舍私接电源。不准携带与学习用品无关的东西(如杂志、小说、铁条、刀具、钢管、非法出版物品或音像制品)等,严禁在教室内外掷东西和玩火。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守则。
6、要注意饮食卫生,不食用过期、变质等有害人体健康的食物。
7、不吸烟、不吸毒、不进营业性网吧、歌舞厅、桌球室和游戏机室:不得邀请外人进入学校或宿舍,不得在危险地方滞留玩耍,不得自行组织同学等参加校外活动,更不得离家出走或夜不归宿。在未有家长看护下,不得私自到江河、水库、游泳池等地游泳。
8、当自己在上学或回家的路上遇到不法侵害或人身伤害时,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家长、老师报告。
第三部分:家长(或监护人)的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照第二部分“学生应当遵守的纪律”经常检查督促。
2、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3、如果自己的子女有特定疾病病史,应当如实向学校报告。
初
高 ( ) 班学生签名: 家长 (或监护人)签名:
20 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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