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凭借书证借书,每人每次限借一本。
2、借出时间期限二个星期,如未看完应办理续借手续。
3、逾期不还者,应受停止借书处理。
4、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或遗失,如有损坏与遗失,则需加
倍赔偿。
5、借书证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须经批准方可补发。
6、一本借书证用至毕业,毕业前须将此证交回图书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