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宿生一律在家自习。
2、内宿生应在6:40分前进入教室,6:50-----10: 00为晚自习时间。
3、内宿生应按班主任编定的夜自习座位表入座,不得过桌位或到其他班级干扰他人学习。
4、晚修由值日教师负责点名,并按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旷、缺课严重者,按《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处理。
5、晚修其间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大声讨论问题。
6、晚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值日教师请假,并填写外出放行条,交保卫室存档。
7、晚修期间有事要向年级办公室报告,应征得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
8、晚修期间停止在教室内进行打牌、下棋以及干扰学习的一切活动。
9、禁止擅自在教室内乱接乱拉电线。
1O、晚修课后,应立即回宿舍就寝,并遵守宿舍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