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8日下午,兴宁市阳光义工协会到我校开展发放助学金活动,为11位学生颁发了助学金。
在发放仪式上,刘英会长鼓励受助学生珍惜学习机会,努力学习,不负青春,好好把握,朝着自己的理想目标奋斗,回报社会,传递正能量。
受助学生代表高二(15)班黄静玉同学发表感言,感谢热心人士的帮助,学好知识,做有益社会的人,将爱心传递下去。
罗史东副校长作了发言,感谢阳光义工协会到我校发放助学金,希望受助学生要学会感恩,感受来自社会的温暖,牢记恩情,好好学习,将来回报社会。
资助金发放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团委会 曾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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