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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彬中学教育教学奖励方案(试行)           ★★★
沐彬中学教育教学奖励方案(试行)
作者:沐彬中学 文章来源:沐彬中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8-8 16:26:29

为鼓励教职工勤奋工作,团结协作,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职工个人和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促进教职工积极主动、高质高效地开展教育、教学、教研和后勤保障工作,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学生,把学校办成规范化、高质量、有特色的现代化学校,经党、政、工联系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高考奖

学校根据当年毕业班学生高一入学成绩,结合教育局下达给学校的各批次上线任务,由学校定出总体目标、总分尖子人数、各批上线人数、各批上线比率等,然后将目标任务下达给年级,年级再下达到各个班,年级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具体的高考奖励方案。非毕业班教师及后勤人员的高考奖参照上年度的情况,由学校根据当年成绩另定。

二、中考奖

学校根据当年毕业班学生的素质,由学校定出总体目标、总分尖子人数、单科尖子人数、各批上线人数、各批上线比率等,然后将目标任务下达给年级,年级再下达到各个班,年级根据学校要求制定具体的中考奖励方案。

三、学科竞赛奖

学生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按学生获奖人数,奖励辅导老师。

1、高中学生获省级以上一等奖,奖辅导老师150元∕个;二等奖,奖辅导老师100元∕个;三等奖,奖辅导老师80元∕个。梅州市一等奖,奖辅导老师80元∕个;二等奖,奖辅导老师60元∕个;三等奖,奖辅导老师50元∕个。

2、初中学生获省级以上一等奖,奖辅导老师100元∕个;二等奖,奖辅导老师80元∕个;三等奖,奖辅导老师60元∕个。梅州市一等奖,奖辅导老师80元∕个;二等奖,奖辅导老师60元∕个;三等奖,奖辅导老师50元∕个。兴宁市一等奖,奖辅导老师50元∕个;二等奖,奖辅导老师40元∕个;三等奖,奖辅导老师30元∕个。

四、教育教学评比奖

1、每月评为文明班、表扬班的,分别给该班班主任奖励60元、30元。

2、学校每学年举行优质课评比,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教师,分别给于30元、25元、20元的奖励。

3、先进教研组奖。评为先进教研组的,按本组上课教师人数,奖给人均100元的教研活动经费;评为表扬教研组的,按本组上课教师人数,奖给人均80元的教研活动经费;其他教研组人均50元或30元(依据先进教研组工作量化评分细节)。

五、论文、课题成果奖

1、教职工撰写的教学或业务论文,在教育类有国际刊号ISSN或国内刊号CN的杂志、学术报上发表的论文,按下列标准奖励:国家级或部级刊物发表,每篇奖50元;省级刊物发表,每篇40元;梅州市级刊物(仅限《梅州教育》)发表,每篇25元。

2、在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科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编辑部,××杂志社,××出版社组织的不属此列)中获奖的论文,按下列标准奖励:

国家级:  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

 级:  一等奖50元、二等奖45元、三等奖40元。

梅州市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5元。

兴宁市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5元、三等奖20元。

3、学校组织一年一度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45元、35元、25元。

4、每项申报的教育科研课题立项并获得批准,奖给课题组国家级的100元、省级的80元、梅州市级的50元、兴宁市级30元。

5、每项申报的教育科研课题已结题并通过专家鉴定,国家级100元、省级80元、梅州市级50元、兴宁市级30元给予奖励。

注:获奖、发表、立项、结题等成果复印件交一份教研处。

六、先进个人奖

教职工被上级党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奖150元,省级的奖100元,梅州市级的奖50元,兴宁市级的奖30元,学校级的奖20元。

七、市体育成绩奖

学校师生参加兴宁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和教工“钟声杯”篮球比赛,按下列标准奖励:

1、高中组:获得团体第一名奖1500元,第二名奖1000元,第三名奖800元。

2、初中组:获得团体第一名奖1200元,第二名奖800元。

3、教工“钟声杯”篮球比赛,获得冠军、亚军、第三名、第四名分别奖1500元、1200元、1000元、600元。

说明:

1、第四、五项奖励,如与奖励绩效工资发放试行办法有矛盾,则以此方案为准。

       2、此方案从201091实施,解释权归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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