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汉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我国古代把造字法归纳为“六书”,除了上述四种外,还包括“转注”和“假借”,但严格说来这两种应属于用字的方法。
1、象形:汉字最初是描摹客观事物的形状而创造出来的,例如“木”字是描摹一棵树。日、月、鸟、水、牛、羊、衣等都是象形字。
2、指事: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上象征性的符号,或者用纯粹的符号表示没有具体形象的事情。例如:“本”是在象形字“木”的下部加上符号“一”,表示树的根部,意为“根本”。上、下、末、寸、刃、中、一、二等都是指事字。
3、会意: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字或指事字合起来,表示一个新的意义的字。例如:“从”字是由两个象形字“人”组合而成,像一个人跟在另一个人后面,意为“跟从”。北、明、林、森、看、休都是会意字。
4、形声:汉字绝大部分是形声字,形声字由形旁和声旁组合而成,形旁表意,声旁表音。例如:“江”“河”,三点水是形旁,“工”“可”是声旁,声旁表音大都是声音相同或相近。主要类型有:
左形右声:铜、吐、描、机
右形左声:功、期、鹅、鸭
上形下声:竿、雾、空、界
下形上声:想、贡、垄、忠
内形外声:闷、闻、问、辩
外形内声:固、忠、园、匪
声占一角:旗、房、病、近
形占一角:修、腾、颖、载
5、假借:借用已有的同音字,如“管”本身是形声字,本义是竹管,同音借用为“管理”的“管”。
6、转注:同一词根分化出的同义的字,可以相互注释。如:“老,考也”“考,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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