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候考
1.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
2. 出示身份证及准考证,验证后从工作人员处领取测试试卷,准备约10分钟,进入测试室。
二、测试
1. 测试员示意开始后,应试人按顺序呼报本人的准考证号、姓名、所在单位、试卷编号,然后念试卷测试项;
2. 根据试卷内容要求,连续完成四个测试项目。每项测试前,先念题目,再念内容(如:“一、读单音节字词”,“三、朗读短文:作品××号”)。
三、试毕
1. 取回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2. 将试卷交还工作人员,不得带走;
3. 测试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测试过程中测试员及工作人员恕不称呼考生职务;
2. 不得携带文具、纸张等进入考场,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记号;
3. 为确保测试录音效果,请在测试时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4. 严禁请人代考,如发现有代考行为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并由市语委办通报所在单位,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
5. 对违反考试纪律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 测试成绩可在受测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号到“梅州教育城域网”(http://www.mzedu.com/)查询,一级甲等、一级乙等成绩须进一步复审后方可公布。
梅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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