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语委办,各市直学校:
2010年12月21日至23日,市教育局、市语委办组成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小组,对梅江区联合中学等15所学校进行了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经评审,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决定授予梅江区联合中学等13所学校 “梅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希望梅江区联合中学等13所学校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创新工作方式,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贡献。各单位应继续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断完善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梅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小学10所
1. 梅江区江南育才小学
2. 梅江区作新小学
3. 平远县第一小学
4. 蕉岭县人民小学
5. 蕉岭县实验小学
6. 大埔县大埔小学
7. 丰顺县东兴小学
8. 丰顺县汤坑镇第三小学
9. 丰顺县汤西中心小学
10. 五华县第一小学
中学2所
1. 梅江区联合中学
2. 大埔县实验中学
中职学校1所
梅州市艺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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